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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诺”牌便携式活力氧销售代理合同(讨论稿)
合同签订地:
合同编号:
甲
方:北京四方保健品有限公司
乙 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一 销售范围和销售权有效期
1-1 根据本合同条款的约定,乙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向甲方订购“森诺”牌便携式活力氧产品,且甲方授权乙方在 省 市 地区范围内取得该产品的 代理权。
1-2 除非根据本合同的规定提前终止,本合同的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 甲方权力和义务
2-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森诺”便携式活力氧产品的相关资料,并负责向乙方介绍该产品的使用方法和市场开发人员的培训工作。
2-2甲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负有向乙方提供咨询、指导业务的义务。同时,甲方拥有调查在销售合同约定的产品时乙方是否有违规的行为,并就此做出裁定的权利。
2-3甲方为支持乙方开展销售工作,首批供货时按产品数量的一定比例配发甲方宣传资料(其中包括宣传使用的易拉宝两幅,授权铜牌一个,宣传光盘5张,产品说明书,礼品袋,礼品盒等)。
2-4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产品注册证等相关证照及销售文件和授权书。
2-5甲方按每批供货数量的20%(以套装数量计算)免费配发换气罐(含氧气),用做乙方前期市场换气服务周转使用。
三 乙方权力和义务
3-1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要组建“森诺”活力氧销售队伍,营建连锁销售网络,制定销售策略和销售方法。乙方必须同时在代理区域内建立售后服务和换气服务网点。
3-2在销售代理期间,乙方不得对甲方产品作虚假宣传。如因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负责。
3-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必须对所辖分销商进行监督管理。如所辖分销商出现问题,乙方负有连带责任。
3-4乙方承诺并保证不接受同类产品中其他品牌的代理,不得展示与“森诺”活力氧构成竞争的其它公司的广告和促销材料,乙方可以协助查处假冒甲方产品。
3-5乙方不得在销售代理以外的地区销售甲方产品。
3-6乙方每次提货需提前一周书面通知甲方,货款需提前汇出。
3-7乙方负责将甲方产品的市场信息及乙方代理销售情况,每月及时反馈给甲方。以便甲方了解市场情况。
3-8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相关合法经营证照复印件或身份证件复印件。
四 价格和结算
4-1甲方对“森诺”便携式活力氧产品定价,在全国各地零售指导价为每套 88 元,以空罐换满罐每罐/次 6 元。
4-2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有权事先书面通知乙方调整产品的价格及相关的支持政策,乙方不得随意修改甲方制定的该产品的价格制度。
4-3甲方给乙方的产品价格是每套 元, 以空罐换满罐每罐 每次 元。
4-4双方商定,首批供货量为 套 ,货款总计 元整。
4-5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伍仟元的购货定金(从购货款中扣除)。
4-6 乙方进货后首季销售任务为 套,半年销售任务为 套,年销售任务为 套。
五 付 款
5-1甲乙双方货款结算按批进行,货款结算和供货方式:甲方收到乙方货款后两个工作日内发货。
六 交货及产品损失的风险
6-1甲方确认乙方货款收到后,按乙方的订货量组织发货,否则不予供货。
6-2 在甲方将产品交付给乙方并得到乙方确认后,产品的所有权转移至乙方,甲方对产品质量负责,因为产品质量问题所产生的问题,甲方负责一切经济损失。
6-3 甲方负责每批供货的市内运费及办理货物托运手续、费用,提货及提货后费用由乙方自付。换气罐往返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 违约责任
7-1甲方跨越乙方与其他单位在同一地域内建立与乙方同级别总代理关系,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按成交额两倍由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7-2乙方如在经销期间接受同类产品中其他品牌的代理,或展示与“森诺”活力氧构成竞争的其它公司的广告和促销材料,或销售假冒的甲方产品,给甲方的产品造成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按成交额两倍由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7-3乙方在经销地区以外销售甲方产品,搅乱甲方产品销售的正常秩序。按成交额两倍对乙方处以罚款,并取消其销售代理资格。
八 合同变更和终止
8-1在销售代理期间,如果出现新的情况和变化,需要补充和修改合同,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予以变更和修改。
8-2 在发生下列任何事件时,甲方可立即终止乙方的代理权和本合同。
A 、如乙方从签订合同日期起7日内,乙方未按本合同向甲方帐户汇款。
B 、乙方不再营业或进行违法经营。
C 、乙方违反任何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或社会公德并且其行为可能对甲方公司或产品形象带来任何负面影响。
D 、乙方未完成销售任务。
九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不对由下列不可抗力的事件引起的任何延误交付产品负责包括:
自然灾害、战争、内乱以及“不可抗力”这一概念所通常包括的任何其它原因。
十 争议解决
对于任何本合同的有关争议,双方应尽其最大努力通过相互协商及调解解决。如果争议在一方以书面方式通知另一方后60日内及其60日内未解决,则双方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完整的合同
本合同构成了甲、乙双方之间就本合同所述内容的全部解释,取代所有先前或当前有关口头、书面的合同或理解,甲乙双方只有通过其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才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修改和补充。
十二 合同的签订与生效
12-1 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即为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 方:
乙 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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